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的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呯”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
——《在路上》 On The Road By Jack Kerouac
这些文字让我怀念起好友BEN和他的伙伴们,我们在去年曾经度过了疯狂的夏天。这群来自L.A.和Vancouver约五六十个大孩子们,从二十岁至四十五岁,不同肤色、不同国家、不同背景的年轻人,艺术家、设计师,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Big wine Lovers和Big coffee lovers……他们永远不知疲倦且持续保持兴奋状态在新加坡这个小岛工作和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梦想,最终完成了《Star War》的制作。
我们可以整个周末都飞到周边不同的国家或海岛,或者开通宵的Home Party、Beach Party,在海里游泳到天亮。我们可以一伙人十几个在BEN的卧室坐着、躺着一部接着一部地看着节奏非常慢的欧洲电影。我们可以聊着各自的旅行奇遇及艳遇直至上班前一刻再穿起拖鞋跳上计程车。再或者,一伙人顶着烈日来一个全岛脚踏车漫游日,从西部勇闯ECP高速公路到乌敏岛。那时,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才知道淡褐肤色是如此性感。
P.S. 今晚六点多到国家图书馆去找一本魁北克诗选,走到一台查询电脑前看到当前正显示《在路上》书目的查询状况,鼠标还留着余温,我兴奋地环绕四周甚至想大喊一声:“是谁在查《在路上》的,给我站出来”……嗨!我又错过了他\她,在新加坡想找到一个同类不容易。这是为何BEN一伙人又跑回了L.A.的缘故。
L.A.的孩子们,2009再见!
朱迪
3am 1 Aug 2007
